物业管理不当需承担的责任可以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主张由物业管理不当导致业主损失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要求物业公司相应的赔偿,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相应的赔偿。物业管理不当属于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管理不当,业主大会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严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纳?
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都是在办理集中入住的时候交纳物业费(预收一般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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