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阳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
1、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公有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3、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形;
4、从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时间间隔满365天;
5、申请人未签按月转账代扣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协议。
二、阜阳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需出示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或其配偶代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4、所需提取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阜阳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办事流程
1、到单位财务处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本表格也可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到财务处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托管职工不需加盖);
3、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提取所需其他材料(见上)及复印件到沙河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综合柜台审核;
4、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5、将提取回单交单位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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