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1、施工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填报申请表。
2、内部初级验收。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项目部质安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进行内部初步验收,并填写相关资料。
3、预验收。由专业工程师,外部和内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等一同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
4、正式验收。施工单位有关工程师和外部监理工程师以及物业方一同进行正式验收。
5、验收资料的审查和评定。将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和有关资料上交与政府质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
6、验收资料会签或报告。检验完后,质检组人员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7、验收资料备案。审核通过后,将验收资料放入档案处进行备案。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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