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购买房产逾期交付长达半年之久时,消费者有权向房产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若经催告后,开发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仍未能按期履行交房义务;或逾期交付半年之际,消费者已对此发出过催告且经合理期限后仍然未能实现交房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3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