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退房合同不需要收回。租赁期间届满退房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房东想要回去,个人也愿意给,而且双方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把合同给房东也没问题。
一、承租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确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合理加以使用。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3、不滥用权利的义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或者作其他处分。
4、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支付期限没有确定,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5、有关情况的通知义务。
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将此情况及时通知出租人。
6、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租赁合同过期是否需要保存
租赁合同过期不需要保存,法律没有要求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有保存租赁合同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房子合同到期了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子合同到期了不退押金,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此前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经过协商仍然无正当理由不退换,可以依据该条约定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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