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未申请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一、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而言之,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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