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规定的一项结婚条件是:必须是双方的真实自愿。
如果是被胁迫而进行的登记结婚,那么就违反了我国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2、我国规定了,因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该婚姻登记。
当事人处以被非法拘禁状态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胁迫的婚姻被撤销后应认定为自始无效。
一、民法典婚姻登记可以撤销吗
婚姻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得已结婚是否有效
不得已结婚无效。如果有胁迫,因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可撤销婚姻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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