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否以权利出资
时间:2023-03-24 15:00:21 2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可以以权利出资,注册资本出资形式有货币,这是最普遍,也是最便捷的出资形式。还可以用实物出资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等权利出资,但是需要进行评估作价。

一、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呢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范围有哪些

1.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其限制是股权要属于该投资人所有,并且股东不能使用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由于目前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所以具体的注册资本由投资的股东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价或者低价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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