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的四个主要节日及其放假安排,分别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以及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妇女节和青年节等少数民族习惯节日以及带薪年休假制度。
这类节日包括:1月1日(元旦)、7月1日(春节)、9月1日(劳动节)和10月1日(国庆节);以及4月4日(清明节)、6月22日(端午节)和9月23日(中秋节)。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带薪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哪些节日可以放假?
根据我国《法定节假日及 Gōngzuò Shíjiān Guīdìng》(节假日条例)第3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七个,分别是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此外,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2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还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具体放假时间以国务院的公告为准。
我国除了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三个传统节日外,还有妇女节、青年节、端午节等少数民族节日以及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所有用人单位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之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员工休假。带薪年休假制度则确保连续工作一年的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根据《节假日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七个,具体放假时间以国务院的公告为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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