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规定,最多可以将学生的手机没收两个月。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并制定相应的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和责任人,同时提供必要的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同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教育局规定,最多可以将学生的手机没收两个月。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并制定相应的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和责任人,同时提供必要的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 校 加 强 手 机 管 理 : 明 确 责 任 、 提 供 保 管 设 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学校应明确手机管理的责任,为学生提供手机保管设施。同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在何时、何地可以使用手机,并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带进课堂。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学生对手机使用的自觉遵守,避免过度使用手机对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所述,学校加强手机管理是必要的,有助于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制定相应的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和责任人,为学生提供手机保管设施,加强学生对手机使用的自觉遵守,避免过度使用手机对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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