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请律师之前,需要了解该律师的背景,尤其是该律师是否从事过医疗纠纷类似案件的代理经验。携带必要的资料,如病历等与律师当面交流案情,进一步判断律师的经验、能力,诉讼策略等,尤其是该律师是否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相比较而言,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求患者带全相关医疗文书。如初步判断胜诉可能,可建议当事人先做因果关系鉴定,再到法院立案。在证据交换阶段,律师应当注意查明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医疗纠纷案件中,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当作为重点,主要针对鉴定书涉及的责任程度、伤残等级以及医疗依赖等问题。在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时,专家辅助人可以对医疗鉴定进行更为专业的质证,这将为提高庭审质量提供专业帮助。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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