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
一、征地补偿款过低可以起诉吗
征地补偿款过低能起诉。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拆迁补偿协议能用多久诉讼期
拆迁协议签订后有六个月的诉讼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拆迁房纠纷法院受理吗
通常情况下,只要拆迁房纠纷的案情清楚,有明确的原被告,那么法院会受理该案件。被拆迁人在没有了解清楚拆迁协议内容的时候不要轻易签字,最好还是要按照法律合同办事,谨慎签字。遇到拆迁纠纷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发生拆迁纠纷后,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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