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满足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条件;2)本市、区(或在本市、区居住)公民、法人和有居住证外地公民。
二、办理材料
办理人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属本市行政区域内,外地人须持有本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农业农村发展股提供
办理人提供
办理人提供
办理人提供
办理人提供
办理人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接收。申请人备齐资料可到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农业农村发展股申请,实施机关应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按表1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登记。受理人在接收到申请后,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收时间。
3)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实施机关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实施机关应告知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书面提出申请的,实施机关应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申请的法定形式。
2.受理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农业农村发展股接收并核实资料,对需要补正或补齐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本事项审查分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
1)资料审查:受理材料当日,对申报人上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通知申报人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通过资料资格审核的进入现场勘查环节。
2)现场勘查:完成资料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成勘查组,根据《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1138.1-2-2006)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到现场进行勘查评定。
4.决定
根据审查流程结果,在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是否核发证件。
5.获取办理结果: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农业农村发展股通知申请人领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政府大院2207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九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三)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五)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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