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台湾渔船上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上岸:(一)无证件证明是台湾居民的;(二)提供假证件的;(三)依法被限制或者禁止入境的。。
二、办理材料
本人填写《台湾居民登陆证申请表》
1、申请人持船员证书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必须由本人申请。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网址: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各区公安分局服务大厅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当地边防派出所提出办证申请,提交材料;
2.边防派出所窗口民警(船管民警)审查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报派出所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3.边防大队办证员和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申领证件所在边防派出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边防派出所船舶证件窗口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2000年)
第十一条各类船舶应当依照船舶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刷船名、船号;未编刷船名、船号或者船名、船号模糊不清的,禁止出海。船名、船号不得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禁止悬挂活动船牌号。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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