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和出让的区别体现在土地使用年限不同、补偿方式不同、转让方式不同三个方面。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即招标出让、拍卖出让和挂牌出让三种,在挂牌出让中,如果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的,挂牌活动转为拍卖竞价。
一、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划拨和出让有以下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依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也不尽相同。
2.补偿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遇到国家在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在国家征用时,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
3.转让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上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对应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二、出让的方式
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种。招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提交了竞价申请书的,挂牌活动转为拍卖竞价。
三、出让存在的问题
出让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土地审批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划拨土地,违法审批,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商业贿赂来获取投标内部信息,使得国有土地招拍挂程序严重失去控制。
3.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针对性地设置前提条件和附加条件,缩小竞拍者的范围,使大部分投标、竞买者无条件实现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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