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请假期间去世的情况下,如果被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等赔偿。具体来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赔偿,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30%的赔偿,而孤寡老人或孤儿则每人每月增加10%的赔偿。此外,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劳动者请假期间去世的情况下,如果被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赔偿,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30%的赔偿,而孤寡老人或孤儿则每人每月增加10%的赔偿;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请假期间死亡,如何计算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请假期间死亡,且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该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在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请假期间死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职工或其近亲属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会认可该死亡为工伤,也不会进行工伤赔偿。
在劳动者请假期间去世的情况下,如果被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职工或其近亲属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会认可该死亡为工伤,也不会进行工伤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免失去相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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