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自建房,并且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2.若是婚前女方父母出资建房,并且只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也属于女方所有。
一、父母给女方的陪嫁是婚前财产吗
父母给女方的陪嫁不一定是婚前财产。如果陪嫁是婚前给予女方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则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陪嫁是双方结婚登记之后给予的,在没有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还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结婚之前女方购买的房子离婚后能分割吗?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分割。但是如果在结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
三、婚后女方独自购买房产离婚会怎么分
婚内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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