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一、房屋赠与产权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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