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2、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当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辨认或有假证嫌疑,立即报案。
3、确认证件无疑的,双方应立即向110、122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受案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各方将事故车辆就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4、当事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及时派员评估定损受损车辆。
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保险公司理赔。
6、当事人持本《确认单》及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的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