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连结因素。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户口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一、是否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离婚并不是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出具婚姻证明,持婚姻证明和身份证到你们住所地或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下落不明的,可通过法院公告送达,并可判决离婚.
二、异地离婚诉讼在原告地起诉可以吗
异地诉讼离婚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直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官司可以到女方所在地起诉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女方起诉离婚的,离婚官司由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是: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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