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也能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提交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工伤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报案,特殊情形1个工作日内报案,由工伤认定机构备案,录入信息系统,并上报给事故调查部门;
2、申请人或单位带齐全部材料上交到工商调查部门并审查;
3、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受理,由事故调查部门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意见;
4、经工伤认定部门审核后,得出认定(不认定)结论,20个工作日内,事故调查部门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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