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至此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一、企业破产申请流程是什么
企业破产申请流程如下:
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
公司法人的义务是,公司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有哪些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如下: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
5、拨付破产费;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实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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