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类型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反担保。担保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2.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3.在承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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