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未上市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需采用多种评估方式相结合的策略。
常见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回顾过去)、市场法(立足当下)以及收益法(展望未来)三大类别。
1.成本法:
即通过追溯过去资产购入成本的方法来估算公司的内涵价值,就拿这家公司来说吧,大约在五年前购置土地所耗费的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
2.市场法:
以同类或相关公司的交易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或者参照周边地块近期的公开拍卖价格,进而对该公司的土地价值作出初步测算得出该公司土地约合5亿元的评估结果。
3.收益法:
是指基于投资企业未来盈利能力或现金流量折现等指标对其价值进行预测分析,假设在此片土地上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并以当前楼市的平均价格及发展趋势作为标准进行预测的话,那么该公司土地的潜在价值为多少也将是可以预见的。
《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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