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时间:2023-07-08 19:54:11 2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则该具体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复议机关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会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定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

第二,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在很多情形下同时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并不违法。

行政决定撤销的法律后果

行政行为被撤销以后会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行政决定如果被撤销,由此造成对方的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如果行政决定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决定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人的权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决定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人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即行政机关主动依职权撤销授益性行政行为应受到相应法律限制;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决定撤销的本身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未依法撤销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行政相对人无权擅自否定其效力。

行政决定撤销与无效的区别

可撤销行政决定与无效行政决定相比仍有明显区别。

(1)第一,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行政行为发生的原因是特别严重且明显的瑕疵,而可撤消行政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合法要件缺损或行政决定不适当,属于一般的瑕疵。

(2)第二,两者溯及效力不同。无效行政行为它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在理论上不能作合法、有效的推定。而可撤消行政行为虽然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公益需要或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撤消有可仅使行政行为自撤消之日起失效。

(3)第三,两者的确认主体不同。无效行政行为确认主体除了有权国家机关。予以确认以外,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自行判定并予以抵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而可撤消行政行为的确认主体只能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相对人自己无撤销之权。

(4)第四,两者的诉讼时效不同。如果相对人向法院提出确认无效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大家都知道行政决定是国家机关单位进行决定的,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在绝大形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行政行为撤销是需要进行赔偿行为的,具体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案件的大小的和当事人损失的程度进行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行政决定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新时间:2024-01-13 15:00:16
查看行政决定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决定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约束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约束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