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
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居中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举证如下: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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