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特别是粮油、猪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给海南省省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记者今天从省政府获悉,海南省已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物价联动机制)进行新一轮的修订完善,其中物价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同比涨幅降低1个百分点。
连续补贴1年应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标准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4%之间,作为联动机制启动临界条件。为进一步完善物价联动机制,海南省决定对物价联动机制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物价联动机制规定,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即启动物价联动机制;海南省CPI月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即中止物价联动机制。比之前的启动或中止条件降低1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同时强调,物价联动机制的启动或中止条件全省统一执行。
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年以上(含1年),应相应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常规保障标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如提高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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