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由谁负责需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房屋损坏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者是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或者双方约定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出租人可以免除责任;
2、如果房屋因出租人未能及时履行检查和维修义务未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损坏,出租人不能免除责任,并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3、如果双方同意承租人负责房屋的检查和维修,但出租人在出租时隐瞒房屋的现状,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出租人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无人居住的房屋漏水由谁负责
无人居住的房屋漏水由谁负责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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