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
2、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派出所办理一般治安案件,会对当事人拘留,期限最长是15天。派出所对当事人拘留后,1天之内通知到家属。等拘留期限已满,家属可以到拘留所接人,也不可以不去,拘留所会办理解除拘留手续。在拘留期间,家属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拘留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可以在按照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是其他类型的行政法律规范,需要对此进行行政拘留的,那么应当是关押在拘留所,这和刑事方面的拘留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需要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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