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是: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犯罪客体为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情节较轻可以判处缓刑。但是具体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法院案件审查后以造成的结果来确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金额5万元以下,属于一般情节,可以判处缓刑。但最终量刑时,关键还要审查造成的后果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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