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丢了是能退押金的。尽管合同丢了,但是租赁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存在的,一方租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所以,租赁合同丢了,合同还是有效的,押金还是可以退的。
租房合同的押金如何退回
租房合同的押金应该如何退回
1、租房押金符合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时可以退,一般在租期满之后退。
2、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应写明数额,用途,交付方式,收退时间甲方可用于抵扣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押金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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