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行政诉讼时限还有哪些救济方式
时间:2023-08-06 22:30:57 4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超出行政诉讼时限还有哪些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律师费如何计算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n(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n(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n(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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