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占用延误救火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由此产生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经业主授权后,实施物业管理行为,获取物管费作为回报,是获利主体,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并承担与其利益相当的义务,而安全保障义务便是约定义务内容。
一、出租户有权赶走物业吗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中并没有说明有清走租户的权利,也就是说,物业管理中是没有这个权利让租户搬走,除非是租户已经损害到了很多业主的合法权利。
二、物业不负责任怎么办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通个以下方式投诉处理:
一,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二、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四,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五,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三、物业的上级监管部门是什么单位
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局。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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