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物业不管可以直接拨消防局电话96119进行投诉举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1、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2、对举报投诉相关规定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定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被擦谁的责任
一、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被擦谁的责任
1、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被擦,停在消防通道的车有责任,对方没有责任,执行救险任务的消防车不受正常交通规则限制,尤其是在通往起火现场的唯一道路上,所有车辆、行为都必须让行。对于不能及时让行的人车,可以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无牌肇事车逃逸如何处罚
1、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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