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时间:2023-02-21 18:52:50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

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能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但是,这4种情况下,必须要交物业费:

(一)物业不作为: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反而物业会依法收取滞纳金。

(二)未居住使用: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买了房没有入住,也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

(三)未签物业合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四)原业主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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