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受理的主要是债权、债务、讨债、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公司债务、金融债务、离婚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诉讼、债权转让、债权抵押、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案件。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东莞劳动纠纷律师费一般多少钱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在收取基础费用3000-10000元的基础上,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10%。
(3)10万-50万(含50万元):8%。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6%。
(5)100万以上:4%。
3、上述第1、2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曾代理仲裁又代理一审的,一审阶段维持仲裁阶段收费标准不变;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或者曾代理一审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者确定再审的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可以酌减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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