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外国人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有确实的聘用单位;
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朋友如确实有意在华工作,并有确切的聘用单位,就必须交验健康证明书、学历证明书、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后,方可在中国内地就业。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则可免办就业证在华工作:
1、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2、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凡是有志于在中国内地工作的外国朋友,请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我们欢迎你们参加中国的经济建设。同时,我们也提醒所有欲到中国就业的外国朋友,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办理好有关手续就在中国内地就业,属非法就业,为中国法律所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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