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作品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想在中国取得著作权,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一、著作权民事诉讼主题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二、著作权为什么要自动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只要取得中国公民身份或者是中国境内的法人的作品,不管是不是有没有正式出版,按照《著作权法》规定,都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当作者完成自己的作品以后,对能证明自己就是该作品的作者的证据一定要细心保存。不然即便是有了自动保护原则,作者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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