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
一、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遗产继承的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继承房产如何进行
在继承被继承人房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继承人。等到房产继承人确定以后,继承人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再持公证书办理不动产证。但是,在继承房产时,还要注意被继承人是否有外债需要偿还,以及是否存在需要保留财产的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房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继承人,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来实施的。房屋继承人确定以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环节。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诸如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赠协议或遗嘱等等。最好,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到当地的房产部门,去办理不动产证。同时,也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诸如继承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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