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不是股东会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由原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一、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有什么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有: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没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此外,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除法律规定外,董事会的职权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此外,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连续选择。
二、董事会每届任期几年?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三、成立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期是怎么规定的
独立董事的提名: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独立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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