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开庭后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行政诉讼休庭后多久可以走程序
行政诉讼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行政诉讼法》只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案件审理最长多久
行政诉讼最长开庭可能为二至三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则仅需要四十五日,这个期限从立案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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