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得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律法规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
行政诉讼申诉期限怎么算
行政诉讼申诉期限十五日,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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