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购货凭证,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后,从经营者处获得的发票或其他购物单据。所谓服务单据,是指消费者接受服务后,从经营者处获得的发票或其他书面凭证。发票、信誉卡、服务单、保修卡等,都是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具体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经营者对此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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