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纠纷
合同约定的面积:由于开发商只销售预售房屋,且没有竣工验收,只有竣工验收后才能对房地产面积进行正式勘察。在此之前销售的房地产是预售房,因此竣工后的面积与测量面积会有误差。售房前,开发商会通过这个数字计算出大概的待售面积。但合同规定的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3%。实际上,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面积,就是房屋登记部门确认的房屋产权面积,也称为产权登记面积。它包括两部分:公寓内的建筑面积和共用的公共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是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墙面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之和;共用公共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多个业主共同使用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就房屋而言,除了墙内的空间面积外,所有的自有墙面积、一半的公共墙面积和外墙面积都应计入房屋内的建筑面积。同时,建筑物周围外墙面积的一半、各种公共通道和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等,应纳入整栋建筑物的分摊范围。只要房屋产权面积的含义明确,就不难理解使用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的区别。
合同中对如何解决“承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差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下列方式办理。
(1)建筑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和内建建筑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房屋价款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结算。(二)建筑面积误差率和已建建筑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
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含3%)时,建筑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的,由买受人补足房款;误差率大于3%的,房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子的产权属于买方。
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3%(含3%)时,建筑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小于3%(含3%)的,开发商应将房价返还给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的,房价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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