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征地公告共计6段,主要内容为:1、发布单位及范围;2、公告内容;3、发布后果;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6、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流程为: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1、发布征地公告的发布机关是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汝州政府如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汝州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需要收到土地征收通知书,并组织征地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其次,征地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接着,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汝州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汝州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需要收到土地征收通知书,并组织征地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其次,征地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接着,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汝州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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