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评估赔偿太低怎办
如果交通事故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的车损赔偿金额太低,不够受害车辆的正常维修费用,车主怎么办?有关部门及专家给出答案是:可由“第三方”——物价部门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损失鉴定书》。
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曾*松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理赔应分几个部分:肇事司机应对无责方给予赔偿,然后肇事司机可再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单方核定的车损金额,实际上仅仅只是其公司内部的成本审核,并无法律效力。
该中心表示,目前省、市、区各级物价部门均设有价格认证中心,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为车主作出公正的损失评估,包括由事故引发的直接车辆损失及车辆或部件因此贬值的间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三、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2、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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