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离职流程具体的步骤是什么?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双方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天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试用期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书面通知。并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者收发室,保留送达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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