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申请人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上姓名不是汉语拼音的可直接译成外文名字,若要译成中文名字需提供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或所在国改名的证明。
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询问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实(调查)—补充证明材料—拟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书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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