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如下:
1、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时,要带好户口和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结婚的法定程序
(一)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三)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四)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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