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利提出要求对方“道歉”的诉讼请求,根据其的起诉理由,可以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谁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通常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具体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来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作为被控诉一方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和承担当事人的一切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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